刚读<血婚>的时候念叨: 这是多怪异的一个故事.
不曾想原来是看到Carlos Saura才头晕: 生生地把故事变成纪录片, 早就不是”戏中戏”三个字能概括. 使着劲地让你不明白. –除非你读过 (血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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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自认从前是绝没有见过这样的电影.
开篇是熙熙攘攘的后台, 舞蹈演员都是青年男女, 打闹嬉笑不迭. 直到头儿模样的舞男抖擞出现, 说来, 我们先练练这个动作.
假设你不知道电影的名字, 你问: 这是闹什么呢?
闹flamenco呀. 一二三, 热身结束, 少男少女们, 彩排即人生.
呀, 簇拥新娘的众人一袭黑衣, 黑白分明却神色不一…直到新娘的白纱洇成血衣.
按理说, García Lorca (加西亚洛尔加)的原著应当是以红色为基准, 更不说背景, 第一场黄色, 第二场玫瑰色, 第三场白色, 即使是旁衬, 也招招正中靶心. 明艳夺人的不知道是炽热情欲还是新仇旧恨. 原本照报上的新闻改编, 新郎决意与妻子的旧情人共赴黄泉. Lorca见文后经过长远谋划, 最后才一挥而就. 神奇的安达卢西亚人也钟爱意象. 有月亮, 有死神 —- 毕竟凄厉的诗句让凡人念起也总是不得要领.
从头到尾唯一…